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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新政,惠及更多人群

栏目:新闻   发布时间:2021-10-30 11:42   阅读量:19632   

今后参保人在江苏省各设区市定点药店购药时,可直接使用医保卡结算日前,江苏省流动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互认灵活就业人员可在就业地直接参加职工医保今年以来,江苏省医保局出台了一系列接地气的民生政策措施,引起了广泛关注

在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省医保局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开展身边群众为医保操心操心操心微调研活动,广泛收集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医保问题,形成调研报告80余份经过全面梳理分析,有针对性地制定出台了相关政策措施

省医保局待遇保障处工作人员余薇薇对医保关系转移接续问题进行了调查我平时负责科室的信访接待工作,发现群众对医保关系转移接续问题最多,约占信访总数的1/4经过三个月的调查访问,魏昱于今年4月提交了调查报告省医保局基金监管处工作人员陈葵的研究课题,也是医保的转移接续这是因为医保中心今年收到和办理了很多异地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的信访,比如南京员工问如何办理医保关系转移到扬州,淮安员工问如何办理医保关系转移到宿迁

根据消息显示,与已经省级统筹的养老保险不同,医疗保险总体水平仍停留在设区市层面,各地医保支付标准和待遇标准各不相同参保人员退休后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有最低缴费年限要求部分区市规定,跨地区务工人员在当地连续缴费满10年方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对于在城市之间跳槽的人员,如果缴费年限未达到当地规定的最低年限,退休后将无法享受应有的医疗保险待遇

人们需要一些东西,政治也应该如此日前,省医保局发布通知,规范参保人员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移接续期间的相关待遇享受政策,明确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因流动就业跨省统筹地区转移职工医疗保险关系的参保人员,如果从南京转移到苏州, 苏州市医保部门将相互认可参加南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缴费年限,并累计计算

同时,新政规范了职工医保关系跨省转移接续时享受的待遇衔接,明确在不间断缴费的情况下,在新就业地缴费当月发生的医疗费用将由新就业地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报销, 以防止新就业地因当月参加保险,次月享受待遇的规定而失去福利 中断的,中断时间不超过3个月的,中断期间的医疗保险费视为连续保险,如未按规定补充医疗保险费或中断时间超过3个月,中断期间的医疗费用原则上不予报销

最近几年来,新的就业方式也给社会带来了挑战

为减轻参保人员负担,江苏将在各区市用人单位缴费率与职工医保个人缴费率之和的基础上,降低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比例1个百分点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社会保险补贴按规定通过社保卡发放

以后能在南京参加职工医保,太好了!得知新政后,在南京大云快递工作了4年的快递员朱高兴地说在来南京工作之前,他参加了家乡泗阳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但很少回去,家乡的医疗保险基本没有用采访中,不少在城市工作的小时工,外卖员,网约车员对新政表示欢迎

此外,针对参保人员在省内异地就医时无法使用医保卡在异地零售药店购药的痛点,江苏畅通了异地定点零售药店结算流程,实现了异地就医不见面记录与开通异地购药直接结算的无缝衔接目前,全省各区市均实现了省内异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直接结算,全省累计开通异地购药直接结算定点零售药店1599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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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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