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女士住在杭州钱塘白石嘉苑, 她反映9月15日至10月13日,她没在家小区里停车,但物业要求她补交这一个月的停车费,否则就不让她继续停车。
朱女士说,“我们的停车费交到了9月15日,9月15日至10月13日我们没有停,”,因为物业卡着我们不让我们交停车费所以没法停(为什么不让交停车费呢),因为它希望以此理由来卡着业主让业主尽快交物业费”。
朱女士介绍她的房子是通过自如租的,物业费由房东来出。“业主是10月14日交的物业费,我们下午就来续停车费,她看了之后说他们这边有规矩,要我们把前一个月没有停的也补上,希望我们从9月15日开始多交一个月的停车费,,她说这是他们的规矩。”
朱女士介绍,因为物业不让她把车停在小区,10月12日她把车停在小区外的马路上,还被交警贴了罚单,物业工作人员表示,9月15日至10月13日期间,朱女士车子在小区出入过。。
工作人员说,“我们上面查到信息,她是来回出入的,不是说没停,来回进出也有记录的,我们不是一小时免费吗,(但是没超过一个小时)对,就是有出入的,(那为什么要补她没停那个月的停车费)因为我们每一次补车费都是以电脑上日期为准,不是说你包月,这个月包了之后下个月我往后推半个月,这样管理不太方便,都以电脑为准。”
物业介绍,小区停车费每个月包月200元按月缴纳,朱女士则认为,物业为了方便管理以电脑为准不符合实际情况,既然自己在9月15日至10月13日期间在小区停车从未超过一个小时,那就不该让自己补交停车费。
记者认为,“应该以实际情况为准,既然上个月没停,就不该补。”“既然她感觉这样我们就跟领导说能给她让一点就让一点,领导说如果不在这里停,一个月是有点亏,那就从10月10日开始算。”工作人员表示。
物业的让一步是从10月10日开始算包月费,可朱女士还是觉得不公平,自己明明10月13日才把车停进小区,凭什么多收3天停车费。
经过物业请示领导后,同意按实际停车时间计算包月费。河北省沧州市任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过“我为群众办实事”民生快车:作出的答复。工作人员表示,“她是比较急,气呼呼走了,行,(您接受吗)(朱女士:接受,谢谢)。”
经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发现,杭州钱塘白石嘉苑物业公司为浙江广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1999年12月28日,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楼鸿宇为大股东,持股比例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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