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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首批免税清单公布仪表和附件

栏目:行业   发布时间:2021-11-10 17:06   阅读量:18566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最近几天发布《关于十四五期间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免税清单的通知》号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免税清单包括:

一,用于分析,测量,检验,测量,观察,产生和处理信号的仪器,仪表和附件包括分析,测量,检验,测量和观察所需的传感器或类似装置和附件

2.实验和教学设备,不包括中试和生产设备。

四.根据第《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项免税进口货物清单已经或者可以免税进口的仪器,仪表和设备,或者为改进,扩大,升级功能而单独进口的特殊零部件和附件。

5.图书,文献,报纸,乐谱等资料。

6.各种载体形式的讲座,视听资料,幻灯片,软件和软件许可证。

七,标本和模型。

八,实验和研究材料,包括试剂,生物中间体及制品,药物,同位素等特殊材料。

九.实验动物。

十,医疗检测分析仪器及附件,配套设备。

十一,植物和种子的优良品种。

十二,乐器,包括弦乐器,管乐器,打击乐器和弹拨乐器,键盘乐器,电子音乐等专业乐器。

十三.运动器材。

十四.船舶关键设备。

十五.非汽油和柴油动力样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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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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