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吴承恩支付版权费”?
前段时间,在《西游记》的主页上,某网络平台标注了“本作品系作家吴承恩授权制作发行”“一切侵犯版权行为必须追究”“签约”“VIP”等字样,其他读者收到了“曹雪芹受邀购买付费章节”等邀请。这件事一经曝光,就引起了广泛关注。
“吴承恩被养大了?曹雪芹转世了?”很多网友在网络平台留言,有的直言不讳。你把《西游记》和《红楼梦》变成了“聊斋”,里面全是利益的怪物。
003010《西游记》是流传千古的经典,其作者早已逝去。如何才能“授权”这个网文平台?根据我国著作权法,公民作品的出版权、复制权、发行权、租赁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的保护期为作者生前和死后50年。换句话说,在不侵犯作者作品人身权的前提下,任何人都可以使用。
传统出版社需要支付重新排版、装帧设计、纸张油墨、印刷发行等费用。而读者则为“图书制作成本”买单。作为一个网络平台,自然可以提供《红楼梦》 《西游记》的阅读服务,收取少量的录入、校对等人工费用,但却赚不到所谓的“以作者名义”的“版权费”。根据这种说法,出版社是否也需要“吴承恩”的授权?103010的作者至今仍有争议。我应该向谁申请授权?又是谁授权网站发布《红楼梦》和《西游记》的?难不成跑到阴间找“吴承恩”签了合同?交费了?
互联网时代,数字阅读越来越深入地融入我们的生活,“线上付费阅读”开始有了苗头,这是好事。鼓励网络原创,鼓励尊重知识的“付费阅读”。要界定分寸,不能偏激,防止一些人玩坏“网络付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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