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103010与公众环境研究中心联合发起的a股绿色报告项目监测数据,2021年初以来,唐山市生态环境局及其迁安分局共向迁安中化煤化工有限公司发出处罚决定书39份,处罚金额合计993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在迁安中化的股权构成中,开滦股份和首钢股份均为其大股东,持股比例为49.82%虽然持股比例与首钢股份相同,但开滦股份有权参与和控制迁安中化的财务和经营活动,并将其纳入合并报表的编制范围
此外,公开资料显示,迁安中化是由开滦股份,河北首钢迁安钢铁有限公司,迁安市政府共同开发的重点煤化工项目,联盟强,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作为钢铁联盟的一部分,由首钢股份千钢公司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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